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11年9月1日正式使用“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取、换证的申请、审批实行网上办理;根据全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取证申请和锅炉等各类检验人员资格证书于2012年2月到期情况,现调整公布2011年下半年全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计划(见附件一),请申请人员(取证、补考、换证)按新的要求申请。
一、报名要求
1、取证、换证、补考等申请人员的资质条件必须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考规》,见附件二)。
2、申请人员要自制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件(必备)和职称(有工程类职称的)、RTⅡ级证书(申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员且有RTⅡ级证的人员)、原证书(复试换证人员)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必须是jpg格式扫描件,每件均小于200k,供网上申报时上传。
4、递交书面资料。网上申报完成后,寄送资格考核申请表1份(由“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自行打印、签字)和《考规》规定的复印件材料,在考试前20个工作日报送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委员会(简称省考委会)。
二、报考时间按照考核计划,在每期(取证、换证、补考等)考核前的20个工作日,省考委会完成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束后不再接受该期的考试申请。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前已报名的人员,仍然要再从网上申报,除申请表按新表格式外,不用再寄送其它书面材料,待完成网上申报、资质审查通过的,省考委会通知参加考核。
2、具体的考核地点、要求,每期班前,省考委会发正式通知。
3、今后考试成绩由考试人员自行在“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查看,不再进行成绩公告。
4、省考委会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939号502室,邮编250101。联系电话:0531-88023953、88023952。本通知及附件在山东省质监局和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网站公示。
附件一:2011年下半年全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计划.doc
附件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申报条件.doc
附件三: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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